贵州查处三家私设暗管违法排污企业

来源: 新华网 | 2017-08-08 10:35:19

新华社贵阳8月7日电(记者肖艳)贵州省环保厅日前通报了一批上半年违法典型案件,三家企业因私设暗管违法排污被查处。

根据通报,2017年1月,遵义市环境保护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遵义精星航天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将生产应急池内废水擅自通过一根直径约50毫米、长约6米的临时钢丝软管引至厂区排水沟后直接排入外环境,经遵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其外排废水呈强酸性,并且含重金属镍超标54倍、铜超标169倍、锌超标3.2倍、总铬超标0.6倍。

遵义市环境保护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私设暗管违法排污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同时鉴于该公司违法排放含重金属污染物超标行为已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将该案移送遵义市公安局新蒲分局,并对3名责任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目前已进入司法程序阶段。

六盘水市盘县环境保护局在今年5月开展纳污坑塘环境排查执法检查中发现,贵州盘县刘官黔兴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将未经处理的畜禽养殖废水通过塑料胶管引至养殖场下游约200米处无任何防渗措施的坑塘内,并通过坑塘直接排入外环境。

盘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进行立案处罚,责令其立即拆除暗管,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处以8万元罚款处罚,同时依据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盘县公安局经受理立案后,对该公司负责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决定。

黔西南州兴义市清水镇双桥村两家个体芭蕉芋加工作坊未办理任何环保手续,也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擅自从事芭蕉芋加工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渣池简易沉淀后,通过路边无任何防渗措施的沟渠直接排入附近农田和天然渗坑中,并将天然渗坑中的废水通过约200米长的塑胶软管和水泵抽出直接排向附近农田,致使周边水环境和农田灌溉受到污染。

兴义市环境保护局依法对两家芭蕉芋加工作坊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据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兴义市公安局受理立案后,于2017年3月对两家芭蕉芋加工作坊负责人郭应兵、雷朝发分别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